QB 1868-1993 聚酯(PET)软饮料瓶

2021年11月05日 QB 1868
QB 1868-1993. 5.2.7 垂直载压性能 取样瓶5个,在23土2C下放置2 h以上,在试验机上以100m m/min的恒速对样瓶垂直施压,记录最大载荷,取算术平均值,精确到1 N。 5.2.8底座粘结性能 取10个有底座的样瓶,在23土2 C下放置2 h以上,然后分别做下列试验。 a.拉脱性能. 把样瓶放置在试验机夹具中,上夹具夹住瓶颈,用单钩钩住底座边,以100mm/min的恒 速进行拉伸,记录其拉脱的最大值。取5个样瓶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,精确到1 N。 b.扭脱性能 把瓶的底座固定在试验机上,用均匀的力使瓶体沿圆周方向扭动,记录最大扭矩。取5 个样瓶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,精确到0.1N. m。 5.2.9跌落性能 按5.2.6.1要求制备试样10个,分成两组,其中一组在23 +2C下存放24h,另一组在4土 1 C下存放24h,分别在混凝土地面进行跌落试验,跌落高度2m,瓶口向上,使瓶的轴线与铅垂方向成30°角自由下落,检查瓶体、底座损伤情况,并做记录。 5.2.10热稳定性 按5.2.6.1要求制备试样5个,在23土2C下放置24h,测量瓶高、瓶体直径、注液高度后,置于38土1 C下恒温24h,取出观察瓶体、底座是否松脱、破裂,并测量瓶高、瓶体直径、液面高度,按式(8)、(4)、(5)计算高度偏差、直径偏差和液面下降。同时按 6.3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4.1, 4.2.2,4.2.3, 4.3表6中的2、8项。 6.4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- -般应进行型式检验。 a.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; b.正式生产后,改变生产工艺或使用新原料生产,而又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; c.正常生产时,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; d.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; e.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 f.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项目。 6.5 判定规则 6.5.1样本单位的 判定 外观、规格按4.1, 4.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,检验结果全部合格,则判该样本单位合格。 6.5.2合格 批的判定 外观、规格采用GB 2828中正常检查- -次抽样方案,特殊检查水平S- -4,AQL为4,0,判定数 QB 4868-1993 聚酯(PET)软饮料瓶 QB 4868-1993 聚酯(PET)软饮料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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